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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7-13  发布单位:学生科  审核:prx  点击:212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激励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勤奋学习,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成人高等教育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级三年制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含教学点、独立的二级学院),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根据《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暂行办法》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执行。

三、评选时间范围

20081月至201012月。

四、成绩核对范围

20101116前,按照教学计划已经完成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且各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齐全的学生。

五、评选要求

20101118前,在二级学院领导下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要求在交流、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评选;教务员认真核对学生各科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汇总交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送成教处教务科,20101120前教务科组织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提交成教处领导评审,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六、名额分配

在读期间,按所学课程平均成绩排在本班人数前10%(且无考试不及格课程、无故旷课、旷考和考试舞弊现象)的标准评选。

七、表彰、奖励办法

对学生的评优奖励,由学校颁发优秀证书,张榜公布;表彰材料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