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0年上半年系级统考工作,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考时间、地点、对象
⒈大塘校区:2010年6月19-20日和26-27日。
⒉教学点:2010年6月-7月。
各学院根据上述时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制定统考计划,提前通知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
⒊考试对象: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成教学生。
二、考务工作及流程
⒈考生报名及要求:
①请各学院尽早将统考安排通知到每位学员,并要求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
②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③考试时必须准确填写学号、试卷类型、考生姓名,并认真核对。
⒉试室编排:根据教务科给出的考场进行试室编排,每间试室配备2名监考教师,编排试室应做到:
①一个课室安排一个考场;同专业同班级同课程安排在同一试室。
②原则上参照标准试室(每间30人,单人单桌)的要求安排考场。
⒊考场布置:
①考生安排表统一张贴。
②大塘校区考场:各学院派人于考试前一天准备好考场安排表、考生名单、座位号和透明胶,并提前将考场布置好。
③教学点考场:相关学院应与教学点联系并将准备好的教学点统考安排总表、考场安排、试室、考生名单、座位号等资料于统考前交教学点,由教学点布置考场。
⒋试卷制作、存放、领取:
根据确定的统考班级、课程、人数,成教处于统考前一周随机抽调2套试题(A、B卷)作为统考试卷,并按要求印制、装订、封存。试卷制作者一律签写责任书,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考场设在大塘校区的学院,请提前1天派人到成教处教务科领取试卷;考场设在教学点的,请提前两天领取试卷,在开考前应妥善封存、保管试卷、严防试题泄密。
⒌考试日要求:
①学院在考前不得公布监考教师安排表;
②统考开始后,监考教师分站在教室前后,不得站在一起;
③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必须正确履行职责,否则,学校将根据《韶关学院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纪律及教学事故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④发卷、收卷、装订:考试均采用A、B卷,每个考场A、B卷各半,监考人员按梅花型分发试卷,注意考生前后左右试卷不能相同。收卷时,各试室将A、B卷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再用试卷装订密封签装订好,然后将A卷放在A试卷袋里,B卷放在B试卷袋里。如有答题卡的,将答题卡按学号大小顺序顺好放入A试卷袋里与A卷一起封袋,试卷必须经院学院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签名后才能密封。
⒍阅卷、评分:
①统考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学院考务办公室将试卷交教研室主任签收。
②统考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成教教研室集中地点阅卷、评分。
③如遇成绩不呈正态分布,请各教研室进行合格线调整,合格率一般可控制在85%以内划定及格分数线,并按相应标准调整全体考生的分数,在统考《成绩表》上,学院主管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必须签名。
④各教研室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做好统考工作总结。于统考结束10天内将成绩、试卷、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考试质量分析和考务计划、总结等教学档案资料送交成教处教务科。
⒎统考成绩录入:各学院教务员将调整后的统考成绩电子表格交教务科,系统管理员按要求将考生分数导入系统即可。
三、经费使用、办理
按文件规定,统考费的70%由教学部门掌握。统考前一周由成教处根据各学院所报统考课程门数、考生人数上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一次性拨给学院,直接用于支付统考题库建设、监考、阅卷评分、考试分析、统考资料建设等费用(含教学点)。
四、要求
为搞好系级统考,各学院应制定考务计划,成立统考领导小组,要求主管成教的学院领导亲自挂帅,成员包括成教教研室主任、教务员、班主任(含教学点),3月25日前将统考计划、统考领导小组名单交教务科,以便统筹安排。各学院、教学点应认真做好组织、考务工作,组织考生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统考结束后,各学院应从组织领导、机构、报考、考务、评卷等环节对本次统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存放好统考卷,备查;安排教研室按统考要求出好统考课程复习资料,以便今后考生复习使用。
成教处将协助、指导各学院搞好统考的组织和考务等工作,并派人巡考,对整个统考工作实施全面的监控与管理。
成人教育处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