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点: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成[2009]8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2010级成人专升本、专科学历教育新生,务必在2009年12月18日前办理报到、缴费和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新生报到、缴费、注册要求
⒈ 教学点务必在2009年12月18日前结束2010级新生报到注册手续,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不报到注册考生名单(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传真到成教处办公室(0751-8617560),不报到注册考生名单原件请寄成教处学生科。
凡未注册者,我校于2009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招办的网址上予以注销,取消入学资格。凡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而被注销的新生,一律不得办理恢复录取资格的手续。
⒉ 报到注册程序:⑴交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A4纸,本人签名,1份);⑵注册登记(新生须备免冠、正面、半身、小一寸近照3张);⑶专升本新生:①须填写《诚信协议书》,②非2010届成教毕业生须递交原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A4纸,写明联系电话、专科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其中专科属2001年以后毕业的(含2001年),须提交自行上网查验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A4纸)1份(查验方法见附件);⑷核对考生信息本人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学生关键信息,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学籍注册不允许变更;信息不符的学生,应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确因高考报名录入等原因有误的,应由学生本人向生源省招生部门申请更正,经批准调整后的学生信息由学校确认后纳入报送范畴)。
注:新生一律不办理转户口、粮油关系及党、团组织关系。
⒊ 按时根据联办协议规定的标准缴交学费、统考费(30元/人)、教材预收费(三年600元/人),教学点开具发票,在2010年3月31日前汇入我校财务处帐号(名称:韶关学院;帐号:200502300910000022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市韶大支行),并报专业所在院系和成教处。
二、转学:凡申请要求转学的新生,必须先办理注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办理转学手续。2010年4月15日前办齐所有转学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上课时间:新生各专业务必在2010年3月底之前组织第一次上课。
四、专升本新生的资格查验工作
⒈ 外校2000年前(含2000年)专科毕业的专升本新生,第一次上课时向班主任提交验证相关材料(见附件)。
⒉ 教学点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收齐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教务科。
⒊ 逾期不交者或查验为假证者,我校在2010年4月30日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通知书》是学生重要的学籍凭证,报到、注册结束后由学生本人保管好,丢失不补。
注:咨询电话:学生科 0751-8772198 8617564,教务科 0751-8617565 8614242
附件: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书查验的有关事宜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书查验的有关事宜
一、专升本新生第一次上课时须提交的材料
⒈ 外校2000年前(含2000年)专科毕业的专升本学员,必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验证中心验证,提交省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⒉ 外省高校专科毕业的学员还须提交当年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其毕业院校档案室公章)。若无法提交当年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的,务必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验证中心验证,提交省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注:专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的专升本学员,必须附上相关有效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需有曾用名)及复印件(A4纸)1份。
上述材料务必在第一次面授时交班主任或院系教务员。
二、自行上网查验证书方法
2001年(含2001年)以后专科毕业的专升本学员,自行上网查验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方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hsi.com.cn。方法:发送短信020到1065800883077获取查询码,输入证书编号+姓名+查询码+验证码,进行在线查询验核,查询结果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有关要求
⒈ 2010级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验证工作2010年3月底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⒉ 学员提交验证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⒊ 学校验证时对证书有疑问的,由学员本人持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验证中心或委托韶关代办点验证,并于3月上旬前将省验证中心开具的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成教处教务科审核。查验和省验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
注:①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联系电话:020-37627356、37626810。
②韶关代办点:西堤北路13号韶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1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892618。
⒋ 逾期不交验证材料者、查验为无效证或假证者,我校在2010年4月30日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