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了帮助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结合当地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修对象
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层次不一致的人员。
二、补修学时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层次每门课程32学时。
三、补修费用
每门课程250元(含教材资料、考务等费用)。
四、报名缴费及开课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08年10月14日报到缴费,报名时需带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原件和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相片2张,并填写学员登记表。地点:韶关学院黄田坝校区(原韶关教育学院)综合楼四楼中学教师培训科。
联系电话:0751——8612289,8617552。 查询网址:cj.sgu.edu.cn
上课时间:2008年10月15日—20日,具体事项见教学安排表。学员在上课期间不得请假,凡每门课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给予考试。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按补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闭卷)、考核合格者,颁发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